10月27日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将持续到11月底。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九部委《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方案》及《湖北省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摸清我市废铅蓄电池管理现状,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执法体系,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整治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各司其职。
整治重点包括:非法收集、运输、处置废铅蓄电池的黑窝点;汽车维修店,农用机械、电动车、摩托车维修店和机械维修店;工矿企业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铅蓄电池销售及以旧换新和废旧回收单位;电信、移动、联通、中国铁塔、电力、银行、医疗等储能领域的单位;没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而在进行废铅蓄电池运输的货运行为(废铅蓄电池运输豁免管理的除外)。
目前,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对辖区内废铅蓄电池产生、收集单位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并根据摸排情况填写了《荆门市产生废铅蓄电池源头排查表》《荆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能力情况排查表》。
下一步,我市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推动落实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从重予以处罚,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无证经营等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组织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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